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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4-08-20 05:38    点击次数:75

在线美工 V观财报|同济科技及两任董秘被监管警示

  中新经纬8月14日电 上交所网站14日消息,因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在线美工,同济科技及两任董秘被监管警示。

  上交所网站截图

  上交所指出,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《关于对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》(沪证监决[2024]132号)查明的事实及同济科技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《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》,同济科技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。

  一是公司章程存在不规范在线美工。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提名董事的规定不符合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的相关规定。

  二是部分制度存在不合规。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公司为其他企业提供财务资助、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审批权限等有关规定不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(2023年8月修订)》(以下简称《股票上市规则》)的相关规定。

  三是未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、季度报告以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未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,不符合《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》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-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》的相关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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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此外在线美工,公司还存在部分董事未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形,不符合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的相关规定。

  综上,上交所指出,同济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第十四条、第二十六条,《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》,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-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》第六条,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第2.3.4条、第6.1.9条、第6.1.10条,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——信息披露事务管理》第三十四条等有关规定。

  责任人方面,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骆君君、史亚平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具体负责人,未能勤勉尽责,对任期内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,违反了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第2.1.2条、第4.4.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《董事(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)声明及承诺书》做出的承诺。

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,外包美工根据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第13.2.2条和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:对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骆君君、史亚平予以监管警示。

  Wind显示,骆君君现任同济科技总经理,史亚平为董事会秘书。

  2023年年报显示,同济科技属于建筑行业,围绕城乡建设产业链打造了决策咨询、项目管理、建设施工、运营维护、投融资、数智赋能的“大全咨”业务布局。

  财务方面,2024年第一季度,同济科技实现营业收入9.96亿元,同比下降1.33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81.65万元,同比下降8.92%。

  二级市场上,8月14日,同济科技全天震荡在线美工,收跌0.28%报7.00元,最新市值44亿元。(中新经纬APP)